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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習資訊與競賽訊息

縣110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 「初階認證、認可」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主旨:有關本縣110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 「初階認證、認可」資料繳交事宜,詳如說明,請查 照。

說明: 一、依據本縣林邊國小111年4月15日屏林小教字第1110001288 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認證相關資訊如下: (一)初階認證: 1、認證資格:110學年度完成專業回饋人才初階認證培訓 實體研習(6小時)且完成專業回饋事宜者。 2、認證期限:完成參與110學年度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 研習者,認證期限1年。 3、繳交表件:請參閱手冊附錄一之表格。 (二)初階認可: 1、認可資格:已獲得初階以上證書者。2、繳交表件:可依授課教師需求,採用附錄二TDO模式相 關表件,擇一繳交。

三、110學年度專業回饋三類人才認證繳件資料,學校及教師相 關注意事項如下: (一)學校部分: 1、請各校承辦人協助彙整教師繳交資料及填寫「110學年 度專業回饋三類人才認證清冊」。 2、以上資料請以校為單位,統一將清冊及學校教師認 證、認可者之資料,紙本核章後寄至本縣忠孝國小 (900屏東市建豐路204號),收件人:十二年國教課 程與教學發展中心;另將「110學年度專業回饋三類人 才認證清冊」電子檔同步寄至十二年國教課程與教學 發展中心電子信箱:ptcecd@gmail.com。 (二)教師部分: 1、110學年度認證或認可之教師,請以110學年度認證手 冊之規定辦理。 2、紙本資料恕不退還,請教師務必自行留存檔案或副 本。

四、收件期限:即日起至111年6月28日(星期二)止,以實際 寄(送)達為主,請注意郵寄時間。

五、為鼓勵積極參與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之教師,相關獎勵 依據「屏東縣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參與人員敘獎原則」 辦理。

六、如有疑義請洽本縣十二年國教課程與教學發展中心(08- 7367565)王禕慈助理。

七、檢附旨揭計畫、敘獎原則、初階清冊及手冊各一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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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5-17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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